【一问一答】成都居民小区(院落)供配电设施移交行动方案十问十答

发布日期: 2024-06-27 07:29:12 |   作者: 媒体聚焦

  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最重要的包含小区内居民用电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电缆、开关、电表等设备设施。

  答:目前成都市并非所有居民小区的供配电设施都是由供电公司建设和运行维护的,一般由开发商统一投资、规划、设计和建设。建好的供配电设施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由全体业主委托物业或其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来维护管理,并一同承担设备正常运行、维护、维修、升级改造的责任和费用。

  答:受制于物业管理和第三方维保单位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存在故障率高、抢修时间长、运维质效低、维修费用难筹措等诸多问题。据统计,2022年1至10月,成都市居民小区故障停电中,有54.72%是由于居民小区内部供配电设施运维不善、年久失修导致的。

  所以,为了更好的提高居民的用电安全性和可靠性,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市经信局、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居民小区(院落)用户供配电设施移交供电公司维修养护的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供电公司主动接收其供电服务区内居民小区(含院落)的用户供配电设施,承担后续维修养护责任。供电公司要积极做出响应,主动靠前服务,做好接收工作,并统筹出资进行用电隐患治理、设备升级改造等,解决因小区内部供配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混乱导致的用电难题。

  由此可见,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虽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但对于业主而言并不存在收益,且需要承担对应的维护义务和维修等费用。移交供电公司维修养护以后,设备的日常运维、维修、更换及升级改造都由供电公司负责。

  简而言之,除了自己家里面的用电设备外,家门外的所有用电问题,都不用居民自己操心了!

  答:第一步是要确定小区供电设施产权归属。其次针对非供电公司产权的小区,最重要的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22〕6号)要求,在各区(市)县老旧院落改造牵头部门统筹安排下,经属地政府和供电公司共同出资改造后移交。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建成的、且未纳入老旧院落改造对象的居民小区以及其他经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认定为居民小区的。

  由业主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无业委会的)组织移交,物业服务人配合业委会或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对供配电设施进行移交。

  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居民供电设施移交给供电公司维修养护;为加快移交进度,原则上由建筑设计企业按照《条例》规定在保修期内完成移交,物业服务人应配合建筑设计企业对供配电设施进行移交。

  答:如图所示的黄色部分就是本次移交的范围,包括专用变压器、开关柜、分支箱等设备部分和电缆、排管等线路部分。

  《方案》要求供电公司依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居民自愿”的原则开展移交工作。移交后供电公司还会分批次对运作情况差、年久失修的供配电设施出资做维修改造,提升小区的用电安全性和可靠性。

  对于部分确不愿移交供配电设施的居民小区,应向当地住建部门、电力管理部门及时备案,按照“谁的产权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履行自身管理责任。

  答:根据《方案》,由成都市能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市经信局、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专门推动移交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是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督促供电公司依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快接收和改造,督促供电公司依照产权职责压实供配电设施运维责任。

  供电公司是供配电设施接收主体,要落实社会责任,全力支持、主动服务,主动承担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接收、维修养护等主体责任。

  附件: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居民小区(院落)用户供配电 设施移交供电公司维修养护的行动方案 (2022—2024 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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